大英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大英县创新创业智造产业孵化中心购买就业创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制订孵化中心相关制度:负责制定《行政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运营管理办法》CQ9电子平台网站、《种子资金管理制度》、《创业导师管理制度》、《入驻企业管理办法》、《毕业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按照国家级孵化器的相关要求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联合设立种子资金。 (三)制订帮助创业企业获得投融资的计划方案并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投融资。 (四)建立完备的创业导师、、中介机构。 (五)按国家级孵化器的标准服务在孵企业且成效明显; (六)物业服务 (七)项目运营服务
(1)每年顺利通过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复核年检;成功创建国家级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争创省、国家级孵化基地或相关基地; (2)对入孵企业提供分阶段、分领域培育服务; (3)创建1个以上(含1个)大英县人民政府认可的创新创业服务品牌; 以上目标可根据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据实申报。
按国家级孵化器的标准服务在孵企业且成效明显; 1.每年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0家,毕业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其中符合国家级孵化器毕业标准的不少于2家。当年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总和较上年度达到正增长,从业人员较上年度有增幅且增幅比例达到5%以上。 2.聚焦大英县“产业集群”,每年从外地招引一家高新企业在大英以项目公司落地并促成意向投资金达500万元。每年培育的高新企业不低于1家,规上企业不低于1家;累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低于10件。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